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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软件公司-读吧网起诉起点中文网
2009-04-15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敖颖婕 晨报讯 昨天,记者从上海一中院获悉,该院受理了《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首例以该法为诉讼请求依据的垄断纠纷案件。该案的原告系运营“读吧网”的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被告则是旗下拥有“起点中文网”的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08年5月开始,北京书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委托笔名为“不吃西红柿”的作者寇彬创作《星辰变后传》,并授权原告在读吧网上陆续发表,读者反响良好,点击量日渐高涨。然而日前,寇彬受到被告威胁,并迫于被告在行业中的支配性地位,停止为原告创作,并应被告要求在其网站上发表致歉信。 随后,被告还捏造并散布拥有《星辰变后传》著作权的事实,要求相关网站删除该作品。此外,被告为巩固垄断地位,阻止竞争对手发展,还自撰虚假信息,散布于相关媒体。 北京书生公司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故起诉到一中院,要求判决两被告停止垄断竞争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元及支出的合理费用1800元。目前,该案尚在诉讼文书送达阶段,上海一中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据悉,此前上海盛大网络公司、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公司与北京书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另有一名誉权纠纷诉讼至浦东新区法院,案件亦在审理过程中。 青岛网站建设 / 新闻资讯 / 业界新闻 / 青岛网站建设新浪博客 | 青岛网站建设搜狐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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